从我查找到的清代文献看,整个清代,贡茶是由倚邦土司和易武土司分别采办,由倚邦土司总负责的。
因此,倚邦土司叫“世袭管理倚邦一带地方总理茶政兼管钱粮事务军功都□府”,易武土司则叫“管理易武一带地方钱粮茶务军功司厅”。
早期,贡茶按户收交,中后期,贡茶按茶产量抽收,或者说按茶庄抽收。从各碑刻和流传下来的清代的文献中,没有看到必须采办曼松茶以进贡的说法。

曼松只是倚邦土司制下的一个山头而已,倚邦土司在缺钱时也曾将曼松租给汉人经营,如:光绪年间,将曼松山卖给宋和斋,宋和斋又将曼松转租给车顺号车家。

1901年,由思茅海关官员甘斯勒(A. Granzella)写成的海关十年报告(1897~1901)中有这样的介绍:“倚邦和易武采摘茶叶的季节开始于3月底左右。头等茶叶称为生芽,是柔软的浑身长着茸茸细毛的芽,只能采到一小点。这种品质的茶叶最受推崇,大部分被细心保存,有些最终要呈奉到北京,作为皇宫贡茶的一部分。”
也就是说,当时掌管倚邦、曼乃(易武到老挝、江城的要道)、勐烈(今江城)、思茅税收的外国官员,仍然对曼松没有了解。
十年后,在宣统三年也就是1911年注册的云霁茶叶公司的美寿商标上,虽然大胆使用了“普洱贡茶”的用法,但他们和官府的往来文件中只说使用的是茶山的细茶,没有专门指定茶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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