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代理商销售模式。厂家只把产品出售给特定的经销商,由特定经销商将产品分销给二级经销商,二级或二级以下的经销商对终端消费者服务。这种模式中,厂家通常向特定的一级经销商收取代理的保证金,厂家对产品的控制力可以到达一级经销商这个环节,通常是大品牌厂家采用的模式,勐海茶厂就是才采用这种模式的代表。这种模式的优点是:能够集合经销商的优势力量推销产品,产品定位高;产品流动线比较集中,垄断性强,厂家有一定控制力;厂方可以利用经销商的资金迅速扩大生产,快速抢占市场。缺点是,中间环节较多,普洱茶易仿造,极易出现假冒伪劣的情况;和终端消费者没有直接发生联系,难于培养消费者的信任度;特别是价格容易被经销商操控,勐海茶厂“大益”茶价格的暴涨暴跌就与此有直接关系。


  (三)专卖店销售模式。专卖店模式有加盟专卖店和直营专卖店两种模式。一种是,厂家将产品分销给以零售为目标的终端销售商,限定终端销售商专营本厂产品,终端销售商设立专卖店将产品提供给最终消费者,这种是加盟专卖店模式。另一种是,厂家出资设立专卖店,直接经营管理专卖店,是直营专卖店的模式。专卖店销售模式的特点是简化产品的中间流通环节,包括产品的零售价格都由厂方确定,对产品流动线的控制到达消费者为止;厂家与消费者直接建立联系,将产品和服务完整的提供给消费者,可以较好的维护品牌、杜绝假冒和取得顾客的信任。在当前茶叶销售中,两中模式都有茶企选择,但生产型的茶企适宜选择加盟专卖模式。云南的下关沱茶集团、龙生集团和龙润集团采用加盟专卖店的销售模式。福建的“天福茶叶”采用直营专卖店的模式,它是销售型的茶企。在经历2007年5月普洱茶大跌价后,龙生集团加大了连锁专卖的营销模式,勐海茶厂也逐渐改变对经销商的依赖,加强建立直营专卖店销售体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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